【摘要】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实践中具体案件具有较大的复杂性,如受委托管理、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的主体地位问题,以及客观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,都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。笔者认为,现有的法律规定,将受委托管理,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一概排斥出挪用公款罪主体范围是不科学的,对其中一些受委托管理、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,应当规定为挪用公款罪。
【关键词】
《建筑知识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国医疗管理科学》 2015-05-12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6
《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》 2015-07-02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07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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